1.聊城大学和东昌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本人照片、学校公章(或钢印)清晰,各学期注册完整)。学生证如丢失须到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教务处、学生处等)开具带相片的学籍证明。
2.聊城市或辖区县(市、区)户籍往届毕业生,须提供学历证书和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号前4位不是“3715”或“3725”的还须提供户口簿原件。
3.非聊城户籍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单位证明(注明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起始时间、单位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加盖单位公章)、聊城市或辖区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发的《养老保险手册》和《医疗保险手册》。
4.在聊城市或辖区县(市、区)公立医院实习的医学类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实习证明(由实习医院统一开具实习证明,以实习医院为单位,11月11日上午统一进行确认)。
5.以上证件要求皆为原件。非上述人员请勿选择本报考点,如擅自选择本报考点导致出现不能确认信息、不能参加考试等后果,责任自负。对于伪造证件、提供虚假证明的考生不予确认,后果自负,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