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十堰市茅箭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已公布,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现就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予以公告,请各相关考生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9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当路71号)机关事业科。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资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按以下顺序摆放和装订):
1、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教师资格证(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尚未领取教师资格证的考生,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若在聘用前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者,取消聘用资格)、本人签名确认的《应聘教师岗位诚信承诺书》(招聘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一份。
2、按《岗位表》“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
3、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办理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等转移手续的书面证明,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