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促进推免生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根据《济南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及《济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济大校字〔2015〕87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 推免生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并在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
三、学院成立由丛晓峰院长任组长的推免生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学院党委书记徐庆国、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于龙泉、分管科研工作的副院长梁丽霞、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钱继磊、以及本学院教师代表(各专业负责人)。学院推免工作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丛林主任负责一切业务材料规整。
四、为保证推免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在推荐过程中,坚决反对并抵制营私舞弊等不正之风。持有异议者可向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书面反映;认为有舞弊行为的可向学校纪检部门举报。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将认真受理师生的投诉,确保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五、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范围为我院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13级七个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转本及第二学士学位)。
六、推荐条件
(一)政治品德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抄袭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二)正常推免专业成绩条件
1、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能力。按期完成前六学期本专业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的学分,且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应是本年级同专业学生中前30%以内。
2、CET-4考试成绩450分及以上,或CET-6考试成绩426分及以上,或IELTS(雅思)成绩6.0分及以上,或TOFEL(托福)成绩80分及以上(其他语种参照执行)。
(三)优先推荐条件
1、在本科学习阶段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和评优活动获奖,公开发表论文、作品(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署名单位均为济南大学),以及取得授权专利或软件著作权(首位,专利权人或著作权人为济南大学),经认定后按《济南大学推免生附加分值表》(附件1)加分(同一项目取最高附加分值,不累加)。
2、赛事的分类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济大校字〔2014〕122号)执行,多人完成的项目,每个人附加分值计算公式如下:
附加分值=附加分值标准×(N-M+1)/(1+2+3+…N)
(N:完成总人数;M:所在位次)
(四)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体育成绩和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测验合格;心理素质健全,有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调节能力。
七、 推荐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时间 | 主要工作内容 | 负责人员 | 实施人员 |
2015-9-12 | 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学院推免生工作。 | 丛晓峰 | 丛 林 |
2015-9-12 至 2015-9-13 | ①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根据《济南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制定出本学院的推免生工作实施方案。 ②汇总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技术创新或发明以及所获省级奖项等情况。 ③学院教管办对七个专业学生前六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进行计算排序,进入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必修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及附加分值,并打印出排名表。 计算方法:加权平均成绩 =∑(必修课成绩*学分)/必修课总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包括体育课及外语课成绩。)若某门课程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成绩的,按其最高分计算。 | 丛晓峰 钱继磊 | 丛 林 傅 蓉 |
2015-9-17前 | 组织报名:召开2013级本科生7个专业的学生大会,做好充分的宣传和动员工作,并组织好报名工作。确保每一个应届毕业生都了解学校的推免政策。 | 于龙泉 钱继磊 | 任丛莉 |
2014-9-18 | 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根据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办法,对申请推荐免试的学生成绩(必修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与附加分值之和)进行排名,按不超过本院推荐名额的3倍比例确定参加推荐遴选的学生名单,并在网上公示;并将参加推荐遴选的学生名单以及考核统计材料(学习成绩统计表、奖励证明材料及排队情况等)在学院范围内张贴公示(纸质)。 | 丛晓峰 钱继磊 | 丛 林 |
2014-9-19前 | 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对参加推荐遴选的学生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核因素有学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现场反应能力、专业素养等,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推荐面试成绩占10%,必修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与附加分值之和占90%,两项相加后综合排名,确定拟推荐人员名单,并将推免结果报送校推免生工作办公室。 | 丛晓峰 钱继磊 | 丛 林 |
八、管理与监督
1.推免工作全程接受师生、学校、上级教育部门及相关监察部门的监督管理,涉及推免生工作的原则、方法、程序和结果等重要事项由领导小组认真研究,集体决策。
2.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将报学校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由学校按学生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3.经省招考院审核批准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
4.学院监督电话:院长丛晓峰:82767216;党委书记徐庆国:82766019。
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济南大学政法学院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