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本年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现根据《济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济大校字[2015]87号)及《济南大学推免生复试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推免生工作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并在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查。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的推免生工作。小组名单报学校推免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备案。
三、推荐范围及条件
(一)推荐范围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范围为我院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专转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推免生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抄袭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按期完成前六学期(五年制为前八学期)本专业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的学分,且加权平均成绩应在本年级同专业(教育部批准设置的本科专业,不再细分专业方向)学生前30%以内。
5、CET-4成绩450分及以上,或CET-6成绩426分及以上,或IELTS成绩6.0分及以上,或TOFEL(IBT)成绩80分及以上(其他语种参照执行)。
6、身体健康,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
(三)推免生优先推荐条件
1、在本科学习阶段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和评优活动获奖,公开发表论文、作品(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署名单位均为济南大学),以及取得授权专利或软件著作权(首位,专利权人或著作权人为济南大学),经认定后按《济南大学推免生附加分值表》(附件1)加分(同一项目取最高附加分值,不累加)。
2、赛事的分类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大校字〔2014〕122号)及《济南大学学生参加科技创新竞赛认定分类表》执行,多人完成的项目,每个人附加分值计算公式如下:
附加分值=附加分值标准×(N-M+1)/(1+2+3+…N)
(N:完成总人数;M:所在位次)
四、推荐程序
1、学院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的精神和规定,制订本年度推免生工作实施方案,报经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院内公示。
2、学院核算学生前六学期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填写《学生加权平均成绩排名表》(附表1);并组织符合推免生条件但不参加推免的学生本人,在“不参加推免学生签名”栏签字(必须本人签字),在“备注”栏填写“放弃”后,报送学校推免生工作办公室。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审核《济南大学推免生报名统计表》(附表2)及《学生加权平均成绩排名表》(附表1,不申请推免的学生须已签字),并组织学生再次确认,最终确定报名参加推免的学生名单。
3、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根据申请推免学生的综合排名(加权平均成绩相差2分之内,可以考虑优先,但优先佐证材料必须经相关部门认定)按不超过本院推荐名额的3倍比例确定参加推荐遴选的学生名单,并将参加推荐遴选的学生名单以及考核统计材料(学习成绩统计表、奖励证明材料及排队情况等)在学院范围内张榜公示(纸质),同时在学院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
五、推荐名额
本年度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推免生的名额为1名。
六、管理与监督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坚决反对并抵制营私舞弊等不正之风。推荐过程中,持有异议者可向学院或学校有关部门书面反映,学院联系人王先亮,电话:89739620;学校纪检部门电话:82765424。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必须认真受理师生的投诉,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体育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