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于9月28日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我校接收推免生网报时间为9月28日—9月29日,过期不再接收报名)。研究生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复试的推免生发放复试通知。
(二)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按时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10月9日资格审查,10月10日上午笔试,下午面试。复试考核通过,经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统一公示后,于10月23日前向推免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推免生于10月24日前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审查内容稍后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公布)。
(三)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2017年6月由我校寄发给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