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学校启动推荐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依据上述文件精神,2017年推免生工作继续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系统”)上进行,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需通过该系统。并将推荐环节和接收环节分离。教育部下达推免名额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设置留校限额。下达我校2017年推免名额类型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名额。以上两类名额均可用于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术型和专业型均可)。推免生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可向包括合肥工业大学在内的有接收推免生资格的招生单位推荐,“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名额只能向合肥工业大学推荐。
二、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我校推免生相关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梁 樑
副组长: 赵 韩吴玉程
成 员: 陈翌庆刘心报秦广龙张 宝李军鹏肖 苏
黄景荣王 峰南国君徐 慧卢素改陈发祥
2.学校推免生工作具体由教务部负责,各学院、学工部和团委协同,纪委负责监督。
3.各学院和相关单位需成立由学院(单位)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的学院(单位)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以下均简称“推免小组”),负责本学院(单位)相应的推免生(含专项计划)遴选工作。
三、推荐名额分配原则及分配计划
除“博雅班”、“英才班”、“卓越班”等教学改革实验班按照《合肥工业大学“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合工大政发〔2010〕93号)相关规定分配推荐名额外,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依据2017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基数按比例进行分配。宣城校区名额分配到校区,合肥校区名额分配到专业,“博雅班”、“英才班”、“卓越班”等教学改革实验班名额分配到班级;“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名额由符合相关条件学生自由申报,不分配到具体学院专业。具体名额分配计划见附件二。
四、推荐程序
1.教务部公布《关于推荐合肥工业大学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推荐通知》);各单位根据《推荐通知》和《合肥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合工大教务函〔2017〕17号,附件一,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制定本单位推免生选拔的具体工作方案和推荐办法(含排序规则),由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同时做好推免生的宣传及组织工作。
2.根据《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要求,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合肥工业大学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三,以下简称《资格申请表》)。
3.各单位推免小组根据《推荐通知》、《暂行办法》及学院经公示无异议后并报教务部备案的学院推荐办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依据本单位名额的1.1倍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将拟推荐人选进行排序(名额范围内的人选按专业排序,无需按学院排序;超出名额范围的替补人选需按学院排序),在单位内进行公示。报送选拔过程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在推免GPA基础上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4.单位内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单位报送教务部;经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评议,确定全校推免生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推免生名单上传至推免系统,待安徽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获得资格的推免生在推免系统上完成注册,推荐阶段结束。
6.接收阶段开始,推免生在推免系统上进行报考、确认复试和待录取通知等。
7.推免生在推免系统完成注册报考相关工作后,无需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
8.宣城校区参照《暂行办法》,制定符合校区实际的推免办法,自行组织实施推免生工作。
五、进程安排
时间节点 工作内容
9月9日 学校发文布置201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
9月14日前 各单位报送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具体工作方案和推荐办法(含排序规则)至教务部教学办公室
9月19日前 各学院和相关单位进行宣传、推免GPA计算、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遴选,确定初选名单并完成公示后,将推免生的《资格申请表》和成绩单纸质版、《推免生名单》(附件四)纸质版(需签名并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送教务部教学办公室。
9月22日前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完成审核,在校园网公示全校推免生名单,并将名单上传推免系统。
9月26日前 获得资格的推免生在推免系统上完成注册,等待接收阶段启动。
9月28日 接收阶段启动
10月25日前 推免生完成报考、进行报考、确认复试和待录取通知等工作。
六、具体要求
1.要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
2.要进一步规范推免生遴选工作,充分发挥推免小组的作用,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避免个人意志干扰。推免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的,学校将严肃处理责任人。
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要加强信息公开,推免生初选名单确定后,应采取多种途径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学生监督。公示内容应包含学生姓名、符合哪几项推免条件、推免GPA排名、推荐顺序、推荐理由等。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随意变动,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3天。
4.各学院及相关单位推免小组对学院推免工作负全部责任,对于存在异议的问题,推免小组应及时、认真地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并做好解释。不允许将不经处理的问题直接上交学校。如确实存在学院无法解决的问题,需推免小组组长与教务部进行沟通处理。
5.各学院及相关单位一律在分配允许的名额范围内确定推免生的初选名单,严禁多报;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报送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七、其它
1.对于报送材料的要求:
(1)《资格申请表》需在计算机上填好后,双面打印;
(2)学生成绩单。成绩单由学院教务员统一从学校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下载,并负责推免GPA审核、签字、盖章,其中推免GPA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统一指定专人负责计算;
(3)因获奖、科研成果、发明创造等条件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上述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
2.材料领取和报送均由教务部教学办公室负责,地点:二号行政楼319室;联系人:张老师,李老师。
3.请各单位推免小组务必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位相关同学,并提醒同学们注意推免工作时间节点,珍惜推免资格,避免名额浪费。
合肥工业大学
201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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