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是2008年10月份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成绩均合格,我在网站上咨询了一下关于试讲的问题,他们建议我最好在3月到4月向户口所在地或者工作单位(要求为学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联系具体时间和相关事项,然而我的户口不在我的工作地,我呢又想在工作地进行试讲,另外我上班的单位又不是学校,这样我该怎么办呢?难道我必须要回户口所在地报名才行吗?工作单位不是学校就不能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试讲吗?我想如果我在工作地报名,即使工作单位不是学校,当地教育局也应该指定学校让我进行试讲,这样难道不行吗?难道工作单位一定要是学校才可以在工作地报考吗?
回复:有的地方教育局也接受非学校单位和其他户口的人报名,建议你主动联系当地教育局咨询是否接受试讲报名和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