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第二次)认定的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证书已经制作完毕,请各位通过认定的申请人员于7月20日到海盐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武原镇枣园西路368号627室)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时必须凭本人身份证;若代理领取,必须凭申请人的书面委托书、经签名确认的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如果不在上述时间内领取,请电话联系86121857。
海盐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