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政府同意,龙潭区化工企业应急处置响应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方案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拟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
二、职位
公开选调职位为龙潭区化工企业应急处置响应中心工作职位。
三、报名范围和条件
1、报名范围和条件
(1)男性,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区内在编在岗事业干部(不包括教育、卫生系统及乡镇人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身体健康。
(3)化工专业或计算机专业者优先。若综合素质突出,专业等条件可适当放宽。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3)试用期及服务期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四、选调方式
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报名,组织考察的方式选调。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6年9月5日在龙潭区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额满为止。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报名人员需填写《龙潭区化工企业应急处置响应中心选调人员推荐登记表》一式两份。
第二,报名人员如实填写信息后,将《推荐表登记表》报至化工园区安监局。
2.资格审查。区人社局与化工园区安监局工作人员负责资格审查。
⒊工作人员。吴 飞 化工园区安监局(化工园区办公楼611室)
电话:63428115 63041781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人社局和园区安监局组织实施,并于2016年9月20日前完成。
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情况及其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德、能和工作实绩。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四)办理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到区人社部门备案,办理调动手续;对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选调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有选调人员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监督,严肃纪律。公开选调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开展相关工作。对公开选调过程中出现违纪违法行为,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区人社局 化工园区安监局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