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其中学科专业知识指所报学科专业所修有关基础知识。每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教育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40%+《学科专业知识》×60%笔试时间:2016年9月24日上午8:00—9:30《教育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10:20—11:50《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