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科员
二、选调人数:5名。
三、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工民建、燃气管理、环境工程、中文、法律专业。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好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四)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事业心责任感强,能吃苦耐劳。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以上等次。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请符合要求的人员于2016年9月12日前将材料寄至佛山市禅城区城门头西路四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人事科陈伟同志收。报名者请提供报名表(原件)及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证、户口簿、公务员身份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免冠红底大一寸照片1张。
(二)资格审查:我局收到材料后,将电话通知符合要求的报名者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采取面试方式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
(四)体检和考核:体检按照公务员转任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考核通过被考核者原单位的组织鉴定、查阅被考核者的人事档案等环节进行。
(五)录取:拟选调人员考核合格,且所在单位同意调出后,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党组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照人事调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〇一六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