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加快推进我县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根据广东省残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及落实人员待遇的通知》粤残联〔2016〕27号和《河源市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河残联〔2016〕21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向全县公开招聘镇级残疾人专职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
职位:乡镇级残疾人专职委员;
人数:全县21个乡镇各1人,共21人(其中残疾人要大于80%,也就是残疾人不少于17人,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直系亲属不超过4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作风正派,在残疾人中有较高威信。
2、熟悉残疾人工作业务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表达沟通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3、具有本乡镇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肢体残疾人,三、四级视力和听力残疾人,或智力、精神残疾人直系亲属。
4、年龄在18周岁至55周岁,具有高中(含中专、中技)以上文化程度,能够计算机操作。目前在聘在岗的乡镇和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报考,经县残联考核评估,确实胜任专职委员岗位工作的,年龄可放宽到女性55周岁以下、男性60周岁以下。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招聘时间及事项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实行社会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考试包括:笔试、电脑实操、面试。
1、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9月12日至9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东源县新县城残联502办公室;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联系电话:0762-8726299。
2、报名注意事项:
(1)本人残疾人的:报名时提供《东源县公开招聘镇级残疾人专职委员报名表》(可在附件下载)一式二份,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和残疾证原件及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统一为A4纸格式),提交近期大1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4张。
(2)本人是残疾人直系亲属的:报名时提供《东源县公开招聘镇级残疾人专职委员报名表》(可在附件下载)一式二份,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和直系亲属残疾证原件及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统一为A4纸格式),提供能够证明本人与残疾人是直系亲属的证明材料,提交近期大1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4张。
(3)在职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报名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领取准考证
另行公告。
(二)笔试和电脑实操:由县残联统一组织。笔试和电脑实操委托相关机构承办。笔试和电脑实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或残疾证。
(三)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官小组,由县残联统一组织,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按招聘拟录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形,按笔试分数较高者优先确定。面试内容为: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责任感与事业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应聘人员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电脑实操成绩×10%+面试成绩×50%。
考试时间:笔试、电脑实操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髙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县残联组织到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凡有传染病、心脏病及其他慢性、严重疾病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同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2)考察: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县残联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3、公示: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东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残联及县人社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五、岗位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落实,每人年薪30000元,含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及年终奖金。
六、管理和培训
经考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就业认定,县残联对拟聘的专职委员进行政治思想、法律法规、工作作风和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持证上岗。县残联与所聘用的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制。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和本人申请,原则上可续订聘用合同。对年度工作不称职的残疾人专职委员,由镇残联对其进行戒勉谈话,留用观察三个月,期满后称职的予以续聘,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并按照程序更换新的人选。
东源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