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以及国家有关体检文件要求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取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未参加体检或被取消录取资格的,从该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在自治区、盟市有关政法主管机关的领导下,由旗县招录机关具体组织实施。
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从该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