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党群机关(参公单位)
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拟遴选人员
进行公示的公告(四)
根据《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党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经遴选机关(单位)党组(党委)集体研究,现对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拟遴选人员的岗位考察期为3个月。公示期间,如对拟遴选人员有异议,可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公务员管理办公室)或遴选机关(单位)反映。拟遴选人员情况见附表。
公示时间:2016年8月16日—8月22日
监督电话:0471—4818164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