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确登记账簿和监督经济业务,除了编制记账凭证的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正确填制、加强自审以外,同时还应建立专人审核制度。如前所述,记账凭证是根据审核后的合法的原始凭证填制的。因此,记账凭证的审核,除了要对原始凭证进行复审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合规性审核
审核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合法,记账凭证的所记录的经济业务与所附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相符。
2、技术性审核
审核记账凭证的应借、应贷科目是否正确,账户对应关系是否清晰,所使用的会计科目及其核算内容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摘要是否填写清楚、项目填写是否齐全、如日期、凭证编号、二级和明细会计科目、附件张数以及有关人员签章等。
在审核过程中,如果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按规定办法及时处理和更正。只有经过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才能据以登记账簿。
对会计凭证进行审核,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发挥会计监督的重要手段。这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做好会计凭证的审核工作、正确发挥会计的监督作用,会计人员应当做到:既要熟悉和掌握国家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和计划、预算的有关规定,又要熟悉和了解本单位的经营情况。这样,才能明辨是非,确定哪些经济业务是合理、合法的;哪些经济业务是不合理、不合法的。会计人员应自觉地执行政策,遵守制度,正确处理各种经济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