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第一中学
关于招聘临时聘用教师的公告
为缓解学校专任教师不足的压力,满足学校办学需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在编制外临时聘用8名未就业的大专院校毕业生到学校任教,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共招聘临时聘用教师8人,其中,数学、英语各2人,化学、生物、历史、信息技术(含教育技术)各1人,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工资待遇
(一)聘期内,月工资总额按当地最低工资3倍计算(含个人负责缴纳的保险部分,2016年当地月最低工资为1180元)。
(二)享受带薪寒、暑假待遇。
三、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身心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三)持有初级中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
(四)能熟练掌握现代电化教学技术。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六)户籍不限。
四、招聘程序与步骤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镇康县电视台和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填写《镇康县第一中学招聘临时聘用教师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下列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和其他能够证明自己能力、业绩的材料。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2日—2016年8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镇康县第一中学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883—6630560。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查阅相关证件及材料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三)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6年8月27日上午9:00—11:30在镇康县第一中学参加专业笔试。考试内容为高考内容,满分100分。
(四)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1:1开考的,笔试分不得低于60分),同等条件下,镇康户籍考生优先。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地点:镇康县人民医院。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合格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者,签订固定期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期一年,合同一年一签。初次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纪律
1.招聘工作由县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全程监督,县人社局、教育局指导,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2.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招聘主管部门按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六、其他要求
(一)临时聘用教师一年一考核,考核合格,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聘。
(二)临时聘用教师在聘期内,经申请,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情况下,可以参加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公务员等录用考试。
(三)学校不提供住房,可以帮助申请公租房,费用自理。
镇康县第一中学
201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