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审工作由区残联组织实施,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录取人员;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或者放弃录取的,经公示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均取消其录取资格,递补人选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