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单位工作经历证明、《2016年长沙市粮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业绩、荣誉的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需单位签署“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能参加面试。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