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工作人员,制定方案如下:
一、 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人员7名,其中:统计工作岗位4名,综合、文秘工作岗位3名。
二、 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履职记录;
2、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工作专长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3、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业务能力;
4、具有一定语言文字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5、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单位规章制度。
三、岗位要求
1、统计工作岗位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统计、财务、经济管理类等专业毕业,有工作专长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2、综合、文秘工作岗位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秘、经济管理类专业毕业。
四、报名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8月18日—27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江路18号开发区招商中心1019室)
咨询电话:0515-68821062,68821007。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名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个人简历、工作经历成果证明材料、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提供原件的同时附复印件一份。填写《报名表》。
2、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招聘单位和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核。招聘岗位按1:3以上比例开考,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减少或者取消招聘计划。
3、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听候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
五、考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100分,占总成绩60%;面试100分,占总成绩40%。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在及格成绩以上)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时间为8月29日上午8:30至11:00,笔试内容为经济基础知识、电脑操作能力、文字综合水平。面试人员、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考核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考察考核人员。
主要考察现实表现、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有无不良记录等。如在考察考核过程中发现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资格。
(1)提供虚假报名信息, 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因个人过错被企业开除或除名的人员;
(4)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人;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招聘录用的人员。
七、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和标准执行。
因考察考核或者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程序同上述要求。
八、公示录用
拟招聘人员名单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盐城市亭湖区春秋统计调查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2年,盐城市亭湖区春秋统计调查有限公司将相关人员派遣到盐城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工作。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九、待遇
月工资3000元左右,交各项社会保险;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办公条件与盐城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工作人员一致;中午提供工作餐。
十、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盐城市亭湖区春秋统计调查有限公司和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防止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监督电话:68821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