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威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的有关规定,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下列录用计划因有效缴费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予以取消,特此公告。
序号 | 报考部门职位 | 职位 | 招考计划 | 缴费人数 |
1 | 威海市公安局 | 1人,专业技术职位E | 1 | 2 |
2 | 文登市人民法院 | 2人,司法警察职位 | 2 | 2 |
中 共 威 海 市 委 组 织 部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