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地点:
集合时间:2016年8月23日早7:00下周星期二
集合地点:蒙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
二、体检人员:
凡是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的蒙阴进入体检范围的“三支一扶”人员
三、体检须知
(一)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体检;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并参加体检,否则视作放弃体检。
(二)体检人员要遵守纪律,按体检程序和要求参加体检,不得向医生及工作人员泄露自己的姓名,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体检。
(三)体检人员要听从指挥,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工作,维护体检秩序。
(四)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参加体检,所带所有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后统一发还。体检期间不得私自与他人联系。
(五)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六)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七)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八)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由县三支一扶管理办公室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九)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费用自理。
(十)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后,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当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后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前,体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一)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携带体检费用2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