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县级机关干部进人渠道,优化县级机关工作人员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经县委同意,决定采取公开考试的方式,从本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县政协机关、人民团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中为县级党群机关遴选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1、县委办公室科员3名;
2、县委组织部科员5名;
3、县编委办科员2名。
二、遴选的范围及资格条件、职位要求
(一)遴选范围
本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县政协机关、人民团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详见各职位报考条件)。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及职位要求
上述拟选拔职位对象除应具备《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规定的基本条件外,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各职位还需具有如下资格条件:
1、县委办公室科员3名:(1)30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法律、经济专业优先考虑;(2)具有公务员身份;(3)参加工作满3年,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镇(街道办)统招公务员和选调生参加工作满5年;(4)中共党员,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团结同志,吃苦耐劳;(5)身体健康。
2、县委组织部科员5名:(1)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具有公务员身份;(3)参加工作满3年,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镇(街道办)统招公务员和选调生参加工作满5年;(4)中共党员,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吃苦耐劳,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写作能力;(5)身体健康。
3、县编委办科员2名:(1)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具有公务员身份;(3)参加工作满3年,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镇(街道办)统招公务员和选调生参加工作满5年;(4)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5)身体健康。
三、工作程序和步骤
遴选工作从2016年8月开始到2016年9月底结束。
为保证选拔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公开遴选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报名审查(8月15日-8月20日)。具体步骤:
(1)公布遴选职位和报名条件。向各镇、县级机关各部门印发《南郑县2016年县级党群机关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并通过南郑党建网、县政府信息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广泛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竞争。
(2)报名。各镇、县级机关各部门党组织按照拟选拔职位遴选对象的基本条件、资格、要求和范围,在本单位广泛动员符合条件人员报名。由报名人员本人填写《南郑县2016年县级党群机关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签署推荐意见后,本人现场到县委组织部502室报名。报名时,需提供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正面照片3张,公务员身份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相关证明复印件各一份(须提交原件进行审核)。
(3)资格审查。按选拔范围和资格条件,由县委组织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每一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低于3名,方可进行考试,否则,将取消该职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职位,该职位报名者符合其它职位资格条件的可改报考其它职位。
第二阶段:组织考试(8月20日至8月25日)
具体步骤:
遴选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时间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此次遴选工作人员按至少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数(若报考人员达不到1:3的比例,也可参加笔试,但成绩应不低于其他职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进入面试成绩最低控制线为60分。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采用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公文处理等能力。
笔试结束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按选调人数的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包括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反应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
第三阶段:考察、体检(8月25日至9月5日)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按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不带入考察程序。
考察过程中,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以及《报名表》中所提供的本人情况是否真实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核实,并根据考察情况按照遴选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遴选对象。体检标准和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阶段:审批与办理调动手续
遴选对象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不办理行政关系手续。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实绩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意见报县委组织部。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调入;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联系电话:0916-5513026
中共南郑县委组织部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