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方开挖一般从上往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随时做成一定的坡势,以利泄水及边坡的稳定。机械挖土时,如深度在5m以内,可一次开挖,在接近设计坑底标高或边坡边界时应预留20~30cm厚的土层,用人工开挖和修坡,边挖边修坡,保证标高符合设计要求。挖土标高超深时,不准用松土回填到设计标高,应用砂、碎石或低强度混凝土填实至设计标高。
2.基坑开挖完毕后, 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单位现场验槽,检查地基土与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设计图纸是否相符,有无破坏原状土的结构或发生较大的扰动现象。基坑(槽)常用检验方法有:表面检查验槽法(简称“观察法”)、钎探检查验槽法、洛阳铲探验槽法及轻型动力触探法等。
3.基坑(槽)验槽时, 应做好验槽记录。对柱基、墙角、承重墙等沉降灵敏部位和受力较大的部位,应作出详细记录。如有异常部位,要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4.填筑厚度及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及所用机具经试验确定。 填方应按设计要求预留沉降量,一般不超过填方高度的3%。冬季填方每层铺土厚度应比常温施工时减少20%~25%,预留沉降量比常温时适当增加。土方中不得含冻土块及填土层受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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