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粤财会[2013]50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16年8月13日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结束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公布考生成绩:(见附件)
2.考试合格的考生,请在考试结果公示7天工作日后6个月内,登陆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进行申请发证。具体操作流程“会计管理—会计业务办事指南—从业资格申请”填写《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进行网上预约,在预约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工作单位等基础信息的相关有效证明到财政局(三楼)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监督举报电话:4322077。
特此通知。
连平县财政局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