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科员职位),选调后需在本单位服务满3年。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公务员身份(不含聘任制公务员),已完成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吃苦耐劳;
4.具有国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8日以后出生);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
7.选调专业:食品药品相关专业、医学专业、法律专业,详见附件1;
8、现任科员职务以上(含科员)。
选调对象不得具有选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必须回避的情形。试用期人员、未达中央和省规定最低服务年限者,正接受处分期间或接受审计、纪律审查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未终结者,以及具有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或转任情形,均不列入选调对象。
三、报名提供资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等相关证书;
2、报名表(附件2);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四、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9月7日。
五、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浈江区大学路11号);
2、邮箱报名:将报名材料扫描发送至韶关市浈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邮箱(sgzjsyjj@163.com),邮件标题需注明“名字+报名材料”。
上述报名方式,可任选一种。其中,采取邮箱报名的,面试当天需提供报名原件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六、根据职位要求,经初审符合要求的,通知前来进行面试,初审不符合要求的不另行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经面试、考察符合选调条件者,按人事调动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安排到韶关市浈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其派出机构工作,按选调岗位(科员职位)任职定岗,享受韶关市浈江区机关公务员工资待遇。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八、相关事宜: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处理;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韶关市浈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
(二)本次选调工作报名咨询电话:0751-8222313,联系人:骆利芳。
韶关市浈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8日
附件:
1.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