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广东局统一组织体检对象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广东局支付。对于体检不合格的,可以在该职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进行递补。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