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学校或工作单位表现优秀。
(二)具有岗位要求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为非全日制教育的,应同时具备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至1998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六)一般应符合报考单位所在地户口迁入条件。不符合的,聘用后户口自行解决,单位不负责办理户口迁移事项。详细入户条件和要求,可查询当地人事部门或公安部门有关公告或网站。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国家机关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职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凡与广东局各分支局或广东局直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