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高级体育运动技术学校隶属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是全额拨款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为扩大高水平体育人才队伍规模,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和编制情况,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招聘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方案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下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8月22日至8月26日
3.报名地点:学校办公室(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8号)
4.联系人:彭老师
5.联系电话:0898-65352560
6.传真:0898-65381990
(二)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海南省高级体育运动技术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从网上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委托报名的须出具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报考岗位条件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统一核发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1.笔试时间
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海南省高级体育运动技术学校网站公告及准考证。
2.笔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文史及公文写作等内容。笔试实行百分制,并由招考领导小组依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高级体育运动技术学校网上进行公布。
3.面试
(1)面试时间与地点:详见海南省高级体育运动技术学校网站公告或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与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3)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海南省高级体育运动技术学校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或考察人选。综合分数相同者以面试分数高者优先,综合分、笔试分和面试分都相同的,加面试一场确定人选。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责。我单位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根据体检情况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和海南省高级体育运动技术学校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或海南省高级体育运动技术学校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应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海南省高级体育运动技术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898-65342389
海南省高级体育运动技术学校
2016年8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