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条件
1.杭州行政区划内省、市、区县(市)级机关具有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身份,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
2.中共党员。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从事综合文稿起草或政策研究工作2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是所在单位从事综合文字工作的骨干,区、县(市)或单位主要领导讲话、重要文稿的主要执笔者。
5.主任科员32周岁以下,副主任科员及以下30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2016年7月1日。
6.区、县(市)级及以上机关工作人员应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应具有5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6年7月1日。
7.历年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8.户口在杭州城区及所属县(市)。
9.品德优良,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