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报考条件
凡从事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报考条件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者均可报考,具体报考条件见下表。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在人事考试中替考、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报考条件
考试类别 | 所学专业或职称 | 学位或学历 |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 |
执业药师 | 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 | 中专 |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
大专 |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 ||
本科 |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 ||
双学士、研究生班、硕士学位 |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 ||
博士学位 | 不限 | ||
一、按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人员,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2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2个科目的考试: 1. 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 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二、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2科)考试的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三、药学、中药学专业是指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教高〔2012〕9号)中所设置的有关学科门类专业。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