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深圳市金融办决定面向市内外各级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深圳市内、外各级机关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海外留学背景的优先;
(二)熟悉金融、经济业务,经济理论功底扎实,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能胜任综合文稿起草工作;
(三)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其中选调职位为科级职务的应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四)报名须符合其所在单位服务年限的要求,并经所在单位同意;
(五)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六)《深圳市金融办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见附件)所列职位条件;
(七)有下列情况的,不予选调:
1.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4.在任职试用期的及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实行网上或邮寄报名,即通过市金融办电子邮箱或邮政EMS(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复印件及验证证明;
(3)录用公务员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任现职任免文件。
(4)本人起草的综合性文字材料2篇。
以上材料报名阶段提供电子版或复印件,笔试阶段须携带原件以供核验(以EMS方式报名的,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8月23日
报名电子邮箱:jrb@shenzhen.gov.cn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4062室
联系人和电话:张先生88127356、15012588622
2.资格审查。经初审符合条件的,深圳市金融办通知参加考试。考生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畅通。
(二)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40%和6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考职位人数1:2比例,确认面试资格人员。如人数不足,则该职位全部考生进入面试环节。地点设在深圳(笔试、面试时间在8月底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拟考察人选
根据考试成绩等综合情况,确定4名拟考察对象。其中,拟考察人选为市外公务员的,须报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进行资格初审。
(四)组织考察
由深圳市金融办派出考察组赴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并查阅档案,核实相关情况。考察时,请考察对象一并提供本人近期体检报告。
(五)确定拟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其中,拟调人选为市外公务员的,报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审批。
(六)办理调动及公告
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并在市金融办网站上公布选调结果。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七)其他
1.市外转任进入我市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的人员实行聘任制管理。
2.报名年龄截止日期为2016年8月31日。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金融办综合处负责解释。
深圳市金融办
2016年8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