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人考函〔2016〕21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6〕3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应试人员作答应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试卷)和作答须知(答题卡),并按要求填涂相关信息;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成绩管理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四、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诚信报名参加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一)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二科)报考条件
凡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增报专业
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增报专业。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五、报名安排及考场设置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29日9:00至8月10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现场确认时间为2016年8月8日9:00至8月12日16:00,网上缴费时间为2016年7月29日9∶00至8月15日16∶00。具体报名程序:
1、应试人员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网上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前应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审核,照片通过审核的方能正常上传);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由于应试人员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报名时,如果应试人员在档案库中检索到个人身份信息,说明该应试人员在有效年度内通过资格审核并参加过该考试,系统直接显示审核通过标志,无需再进行资格初审、现场确认,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其余应试人员均须进行资格初审、现场确认。
2、网上报名期间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报名使用。
3、向所在单位提交《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根据报名条件提交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需同时根据免试条件提交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审核报名资格后,统一在通过人员的《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出具加盖公章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和《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附件2)。
4、单位审核报名资格通过的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到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办理资格初审手续。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县区单位人员的资格初审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市直及驻临单位人员的资格初审由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后,初审负责单位统一在通过人员的《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和《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附件2)上加盖单位公章。
5、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考试审核窗口(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与沂蒙路交汇处向东100米路北、临沂市就业保障服务大厅1楼(东门进入),联系电话:0539—8609927,联系科室: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盖章后的《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3)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提供);
(5)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免试条件有要求的);
(6)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一级建造师增报专业”的人员提供);
(7)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
(8)盖章后的《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附件2)。
6、应试人员现场确认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二)初次报考应试人员可于8月10日16∶00前修改报名信息,方式如下:
1.未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已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应试人员修改报名信息后需要再次对报名信息确认,必须重新打印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现场确认。
在有效年度内报考的应试人员填报信息时,须认真检查所填报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报考信息将无法修改。
(三)网上报名实施期间,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山大鸥玛软件有限公司进行解答,对于相对集中的问题经整理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中发布。
(四)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年9月20日9∶00至9月25日14∶30。
(五)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在全省17市设置考区。
六、考试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GPTMIS系统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设置见附件3。
七、收费标准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189号)文件规定,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费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70元。
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名资格和有关证件,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严禁条件不符、伪造证件、挂靠单位、禁考、冒名顶替人员报考。对查出的伪造证件一律收缴。对伪造证件报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挂靠单位报名、为报考人员提供单位挂靠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临沂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