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在现行政关系所在单位有一年以上参公或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
5、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6、身体健康。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副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