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红河州委统战部决定面向全州县级以下机关公开选调1名公务员到州委统战部办公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较强的调研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职业道德良好,团结同志,遵纪守法。
2、文字表达能力较强,能基本独立完成调研报告、领导讲话等大型文稿的写作,在公开媒体发表过文章的优先考虑。
3、中共党员,具有5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的州内县级以下机关科级及其以下公务员。
4、年龄26至32周岁(1980年2月10日至1986年2月10日期间出生)。
5、具有胜任选调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报名方式方法、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3月5日至3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20,下午14:30至17:20。
报名地点:蒙自市州级行政中心红河州委统战部办公室(C517)。
报名方式:必须由本人携带相关资料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名,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三、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报名时需提供学历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任现级和现职证明材料(任职文件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所在单位出具的报考人员基本情况以及同意报考证明;公开媒体发表文章的原件材料。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公务员法》、行政管理、文秘基础知识及统一战线工作的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2012年3月27日9时至12时在州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四楼会议室举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情绪控制能力、仪表气质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须知事项
1、符合报名条件人数达到5人(含5人)以上方可开考
2、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3的比例
确定面试人选。
3、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以总成绩第一名为考察人选。
4、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州委统战部部领导和相关科室组成考察组,对预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5、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组织考察情况,州委统战部部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将确定为拟选调对象的基本情况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扣除法定节假日)。
6、公示期满后,无影响其选调问题者,由州委统战部按有关程序报组织部门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六、保障措施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选调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保密管理,确保笔试、面试的试题安全。
(二)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原则,做到公道正派、依法办事。
(三)主动接受监督,及时受理举报,对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