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公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招考教学研究员的批复》(公编〔2016〕67号)意见,结合县教育技术装备站自然减员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2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选调岗位及名额
电化教学教研员1名,实验教学教研员1名。
三、选调范围
全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专业教师(农村义务教育新机制招聘教师不得报考)。
四、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技术装备工作。
2.电化教学教研员必须掌握相应信息技术教学教研知识,具备熟练的交互式教学课件制作及“班班通”设备应用与维护能力。
3.实验教学教研员必须掌握教育技术装备建设、管理及应用知识,从事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科教学工作,具备较强的实验教学教研能力。
4.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选调实验教学教研员的学历须物理或化学或生物专业),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小学或初中教师资格证。
7.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五、选调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考人员于2016年8月11日前到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逾期不受理),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①《县教育局公开选调教育技术装备站工作人员登记表》(见附件);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③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注册、打印);
⑤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⑥二寸近期同底免冠登记照片2张。
2.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为实际应用及专业技术知识交流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依据考试择优确定选调预取人员(若综合分相同,则取面试成绩高者;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面试排序)。
4.县教育局对预录人员进行思想道德和现实表现考核。
5.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公示5天。
6.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县教育局办理借调手续,试用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再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联系电话:县教育局人事科 0716-5235267
公 安 县 教 育 局
201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