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考试成绩公布后,入闱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随即开始,考生应及时关注吉安市人社局网站公告。为准备好相应待审材料,确保资格审查顺利通过,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关于资格审查材料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说明:作为全日制学历依据,毕业证上应明确注明“XXX年制(或五年一贯制)大专/本科/研究生”字样。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说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同一面上。
3.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说明:应届生和历届生都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报到证。报到证有两份原件,一份是蓝本,由毕业生所持,另一份白本,留存在高校毕业生档案中,两份任意一件都有效。报到证只作为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依据,即使过期仍然有效。如果遗失蓝本,请到个人档案存放单位申请借出白本原件,如不能借出,由档案存放单位出具复印件并加盖有效公章(注明复印属实)即可。尽可能出示报到证原件,当考生出具复印件时,还需出具大学学籍资料或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4.支教或支医的考生,根据报考岗位条件,还须提供教师(护士或其他医卫专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原件遗失或正在办理中无法出示,可到具有资格证颁发权限的县级及以上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开具证明材料
说明:相关证明材料需注明持有人姓名、身份证号,资格证名称、专业、编号或序列号等,并加盖有效公章。
5.《2016年江西省“三支一扶”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
说明:
A.人员登记表请电脑输入,仔细填写有关信息,各类日期编号不得有误,涉及到个人签字及署名日期处须空出,待打印成纸质版后手写签好,避免涂改。使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在同一张纸上,贴近期同底彩色免冠一寸证件照(一式四份应为同一底版的照片)。
B.表中“服务地及服务单位”一栏,按本人报考岗位,填写格式形如“吉安县支教”、“安福县扶贫”等。“是否服从分配”勾选“服从”,用“√”代替“□”。
C.“学校就业主管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按照档案所在地管理的原则,加盖相应部门公章,注意不是用人单位公章。根据档案存放单位情况,如为应届生,一般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或当地教育局就业办的章,历届生一般盖当地教育局就业办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章。
D.“个人简历”一栏主要填写从初中以来的上学及入职经历,形如“20xx.x-20xx.x xx中学 初中;20xx.x-20xx.x xx中学 高中;”,请分行填写,每行对应一条履历。
6.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须含个人基本信息、院校对毕业生作出的鉴定评语等,并经院系或高校加盖印章)
说明:请出示原件。
7.历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档案存放单位(或工作单位)开具的现实表现材料原件(内容要求见附件3)
说明:认定资料加盖档案存放单位或工作单位公章。如没有固定职业,不从属于任何工作单位,且没有进行人事代理及档案托管(如:档案在本人手中),可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所在街道社区(村委会)开具材料,加盖相应单位公章。如档案在个人手中,应尽快到当地流动人才档案管理部门办理人事代理和档案托管,否则影响“三支一扶”上岗入职。
8.高考档案材料及复印件(含高考报名登记表及高考学籍登记表,如为复印件,需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说明:
A.主要为报名登记表和高中学籍表,这两个表一般在高校毕业生的档案袋里(高校毕业后转出的档案),不要求调取档案原件,由档案存放单位出具复印件并加盖有效公章(注明复印属实)即可。也可从档案存放单位以协议借出原件,请按档案存放单位有关要求操作。
B.如果没有报名登记表和高中学籍表,请到所就读的高中或所在地高招办开具相应证明,格式形如“XXX,身份证号XXXXX,20XX.X-20XX.X在我校就读高中,学籍号XXXX,于20XX.X在XXX县XX学校考点参加高考,成绩XXX,考虑入XXXX大学/学院,特此证明。”,同时加盖有效公章。
以上资料,如为复印件,请复印到A4纸上,如原件超出A4大小,则同尺寸复印到相应纸张,并确保清晰可辨。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时,收取如下原件:
(1)就业推荐表原件(对于应届生);
(2)现实表现材料原件(对于历届生);
(3)三支一扶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原件;
(4)教师(护士或其他职业)资格证缺失证明材料(含资格证编号)的原件;
(5)学籍和报名材料缺失的证明材料原件。
同时收取如下复印件:
(1)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书复印件;
(3)报到证复印件(对于应届生);
(4)教师(护士或其他职业)资格证复印件;
(5)高考报名表或学籍表复印件;
(6)其他必要材料的复印件。
二、关于档案问题
1.应届毕业生的档案早期一般留在毕业院校,如果办理了档案托管,存放于当地人才中心(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等流动人员档案管理部门。如果学校将档案发回高考所在地,一般发至毕业生高考所在设区市教育部门的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简称就业办),如果是县市区考生,档案还将转发到县区级教育局就业办。
2.历届毕业生的档案一般存放于用人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或当地人才中心(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流动人员档案管理部门,如毕业后没有关注过自己档案,其个人档案可能存放在高考所在地教育部门就业办,请到相关部门咨询。
3.“三支一扶”资格审查不是调取档案,不开具调档函,不要求被审人员从档案存放单位调取原件,只需复印件注明复印属实并加盖有效公章即可。如果档案存放单位同意借出,请按借出单位要求妥善处理,如有密封袋不得私自拆封,不得私自变造和涂改,须由“三支一扶”办进行拆封。
4.历届毕业生如在外地办理了人事代理及档案托管,请到档案存放单位办理有关事宜。为了方便本地就业及参加本地岗位人事考试,建议尽快将外地的人事档案调回到吉安市辖区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办理档案调动时,请注意避开资格审查时间。
5.考生如果自行保存个人档案,没有办理档案托管,请妥善保管,不得拆封(私拆档案将影响档案接收)。“三支一扶”资格审查不对私自拆封情况负责,如档案袋已被私自拆开,考生仍可申请资格审查,但按照状态一致性原则,工作人员不进行档案袋封签,原则上不开具业务经办证明。
三、关于放弃入闱资格问题
1.考生如因个人意愿、资格证及专业差异、有其他就职去向等原因放弃入闱资格审查,请在资格审查现场签署承诺书予以明确。如本人不方便到场,请根据有关公告要求,以在江西人事考试网报考“三支一扶”考试所填报的手机号(或联系电话)发送短信至公告指定的号码,确认放弃。确认短信的内容格式为“本人姓名:XXX,身份证号XXXX,报考序号:XXXX,所报岗位:XXX县XXX,因XXX,放弃20XX年吉安市三支一扶入闱资格审查,特此说明。”为避免影响个人诚信及参加其他人事考试,请无参审意愿的考生及时向市“三支一扶”办确认放弃。
2.为维护“三支一扶”招考秩序,确保招募审查工作顺利完成,凡参加资格审查并通过的考生,原则上不允许放弃。如确为特殊原因,请与市“三支一扶”办沟通,以免影响个人诚信及参加其他人事考试。
3.已提交审核资料的人员确认放弃之后,有关档案资料如需收回,请上门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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