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等规定,经网上申报、现场确认、体检、磐安县中小学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评审表决,认定卢茜等8人具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陈姗姗等13人具有小学教师资格、陈柳等9人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
请获得教师资格人员带身份证于8月10日至8月12日到教育局人事科(二)领取教师资格证。非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同时领取《教师资格申请表》,交有关部门存入个人档案。
磐安县教育局
二〇一六年八月五日
附名单:卢茜、蒋超妃、卢晓丽、胡莎珊、陈盼云、陈雪芳、胡晓旦、郭漂漂、陈珊珊、吴柳鸳、周淑萍、潜喜爱、陈晓峰、陈雨醉、金飞云、傅清清、孔秀芸、王源波、郑俏媛、杨丽莎、虞婷婷、陈柳、施秀秀、陈羽蝶、丁韩丽、倪嫦嫦、傅燕、张启翔、陈晓琳、张相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