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当前社会治安形势和公安工作的需要,经批准,面向社会招聘6名退伍战士。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公安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6月30日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后出生的),滨州市常住人口。
4、学历: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凭退伍证报名。
5、男性,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身高不低于1.75米,体重不低于55公斤,获得支队(团)以上机关军事训练荣誉或夺得军事训练比武名次者,优先录用。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报名时间:2012年3月15日—16日
上午09:00—11:00
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滨州市人力资源市场(黄河四路307号)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交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5张(照片背面写上个人姓名),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将通过电话通知考生(请保持电话畅通)到滨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凭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方法、时间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其中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分别按照30%、40%、3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
1、笔试
时间:120分钟,具体日期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等
报考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可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办理面试准考证事宜将于笔试考试结束后5日内在滨州人才网(www.bzrc.cn)公布。
2、面试
面试考务费为50元,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照录用计划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参加面试须凭本人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可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3、体能测试
参加面试人员全部进行体能素质测试。
测试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1000米。
体能素质测试由市人保、公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和计分标准,按省公安厅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试时间和成绩在滨州人才网公布。
四、录取办法
1、政审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核政审。考核政审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
考核政审工作人员的组成、考核政审的内容及要求、考核政审的办法,执行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核政审办法》规定。
2、体检
考核政审合格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用人单位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报考人员因考核政审、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确定考核政审、体检对象。
3、录用
滨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会同滨州市公安局根据考试、政审、体检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录用名单在滨州人才网(www.bzrc.cn)公布。
五、岗位职责
主要作为公安机关辅助力量,协助民警做好执法办案的相关工作、党政首脑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以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六、录用后的待遇
录用名单确定后,学历为中专以上的,根据《滨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雇员暂行办法》等规定,为其办理工资、保险及人事代理,签订劳动合同。中专以下学历的,由特警支队与工作人员签订雇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内含2个月的试用期。第一年的月基本工资为13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保险费用),以后每年递增月工资100元,同时,根据工作表现发放月考勤奖和年终绩效考核奖,并参加企业员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综合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市人才服务中心3362723
市公安局政治部3301013
咨询信箱:bzgarsk@163.com
监督电话:3364402
监督信箱:bzrcfw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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