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县中小学校公开选聘部分学科教师到郧西县第一中学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择优;注重能力和实绩。
二、岗位计划
单位 | 小计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县一中 | 10 | 1 | 1 | 2 | 1 | 2 | 3 |
三、选聘对象
我县2013年8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在编教师(以县人社局下发的招聘文件时间为准)。
四、选聘条件
1、应具备岗位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身心健康。
2、起点学历必须是全日制二本及以上,且专业对口。
3、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未撤销或年度考核有一年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2、近三学年(2013.09-2016.08)一学期内连续请假1个月或累计2个月以上者(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除外)。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郧西县教育局四楼视频会议室。
3、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郧西一中2016年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附件1),并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出具2013年以来从事班主任等工作的证明原件),报名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2)。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本人参聘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县直学校公开选聘,同时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
所有材料提交时间截止2016年8月10日18:00,逾期不予认可。
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比例不足2: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计划。
六、考试内容及时间
考试采取笔试、讲课、工作实绩考核、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时间:2016年8月12日
2、地点:详见准考证
3、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高中段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素养。
(二)讲课:
依据笔试成绩,依照学科岗位选聘计划原则上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讲课人选。讲课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业务素质和教学能力,讲课定于 8月15 日,内容为现行高中教材的一个课时,讲课地点另行通知。分类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和内容。评委根据评分标准,当场打分公布成绩,考生现场确认。
(三)工作实绩量化考核:
考核主要考察应试者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适应招聘岗位所需要的综合素质等。考核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主要考核考察应试者自2013年以来的师德表现、教育教学水平、教育科研能力、从事班主任工作、所获荣誉等,具体见《郧西一中2016年公开选聘教师工作实绩量化考核细则》。
(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8月18日。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50%,讲课成绩占35%,工作实绩量化考核占5%,面试占10%。根据岗位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1、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郧西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咨询举报电话(县教育局:6221305;县人社局:6225778),接受社会监督。
2、聘用:公示无异议后,依据岗位计划对拟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到岗后,必须与原单位解除岗位聘用关系,参加新单位的岗位竞聘(若新单位无本人原聘用相应的空岗,采取降低一个岗位等级执行临时工资),执行新岗位的工资。
八、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开选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高中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县教育局局长杨耀东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张再华、张万州同志任副组长,县教育局人事股、监察室、县一中学校相关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人事股,程友权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整个选聘工作必须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教育局人事股和郧西县一中具体组织实施,监察室进行全程监督。
郧西县教育局
2016年8月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