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要求,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热爱教育事业。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报名所需的各类证书、证件和资料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至8 月15日(双休日照常上班),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嘉鱼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湖北省嘉鱼县鱼岳镇沙阳大道102号,咨询电话:0715-6322886。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考试相关安排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各为100分。各按50%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
笔试内容为教育相关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16年8月2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中国嘉鱼网予以通知)。
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参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16年9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通过中国嘉鱼网予以通知)。
四、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其他条件 |
乡镇中心幼儿园 | 14 | 中专学历限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 中专及以上 | 中专学历需有幼儿教育教师资格证,大专及以上需有教师资格证书 |
县直幼儿园 | 32 | |||
乡镇小学语文教师 | 5 | 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 | 专科及以上 | 具有小学教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
乡镇小学数学教师 | 5 | 数学及相关专业 | 专科及以上 | |
乡镇小学英语教师 | 5 | 英语及相关专业 | 专科及以上 | |
乡镇小学体育教师 | 3 | 体育及相关专业 | 专科及以上 | |
乡镇小学音乐教师 | 3 | 音乐及相关专业 | 专科及以上 | |
乡镇小学美术教师 | 4 | 美术及相关专业 | 专科及以上 | |
乡镇小学科学教师 | 3 | 生物、化学、物理类 | 专科及以上 | |
乡镇小学信息技术教师 | 3 | 计算机应用及相关专业 | 专科及以上 | |
县直小学体育教师 | 2 | 体育及相关专业 | 专科及以上 | 具有小学教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擅长网球,有网球方向的学科成绩 |
县直初中语文教师 | 2 | 师范类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具有初中教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
县直初中数学教师 | 2 | 师范类数学及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
县直初中物理教师 | 1 | 师范类物理及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
县直初中化学教师 | 1 | 师范类化学及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注:招聘详情请登录《中国嘉鱼网》查阅“2016年度嘉鱼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