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张家界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规定,现就2016年张家界市“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20名。详见附件《2016年张家界市“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为2016年8月5日。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当天早上7:00准时到达集合地点,集合地点为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定区教场路69号)一楼大厅。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
2.请考生科学安排好出行时间,务必准时到达集合地点,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按自动放弃体检处理。
3.体检前一天要素食、禁酒,避免剧烈运动,晚上10点后不再进食,体检当日空腹。若因考生的原因致使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承担责任。
4.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其他可复检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5.怀孕考生,请事先告知体检工作人员,勿做X光检查。
四、考生应检纪律
1.体检过程中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体检秩序。
2.体检过程中不得携带、使用任何通讯工具。
3.体检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手段、方式作假作弊。如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作体检不合格或者取消招募资格处理。
4.考生家长、亲属和朋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
考生如违反上述纪律,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体检不合格论处。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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