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许昌市2016年度执业药师、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在2016年8月1日至8月3日期间进行。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半截河莲城大道与议台路交叉口,许昌市人事考试中心(原劳动局)三楼。
三、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
《资格考试报名表》2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主管单位出具的参加专业工作经历证明。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增报专业时应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和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一份。
曾参加过2014或2015年度执业药师、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考生被视为“老考生”,打印出的《报名表》左上角显示老考生字样及档案号,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符合免试条件的新考生,还须提供《汇总审批表》3份,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服务大厅(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祥盛街交叉口向东50米出版大厦二楼)进行资格终审。审查合格后将已审批的《汇总审批表》、《资格考试报名表》(各1份)送交到许昌市人事考试中心。
具体报名条件及表格下载,请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