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82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39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九江考区考前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安排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8月1日9:00—8月11日17:00;
单位登记备案时间:8月8日—8月12日17:00(15年一建已备案无需备案);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8月8日—8月12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8月15日17:00。
请报考人员务必按时进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考级别、报考条件和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一)报考级别。本次考试分为考全科(即考4科)、免试部分科目(即免2科或考2科)和增报专业考试(即增项考试或考1科)3个级别。
(二)考4科的条件。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详情见附件1)。在网上报名选择“考试级别”时,应选择“考4科”。
(三)免2科目条件。凡符合考4科的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四)考一科(增报专业)考试条件。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报考一级建造师其他专业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成绩当年有效)。
(五)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报考条件中涉及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2016年12月31日,全日制大专毕业生的毕业时间必须在2010年12月31日之前。
三、现场资格审查归属及相关材料准备
(一)在昌的省直、中直单位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受理应试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委托的资格审查点江西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电话:12333)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二)南昌以外的省直、中直单位报考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给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三)九江地区的报考人员请将报考材料交由所属单位指定的经办人员统一到“九江市北司路109号人才市场7楼考试中心”办理资格审查确认手续,不受理个人材料。
(四)单位备案提交的材料包括(已备案的单位只需提供汇总表,如经办人更换还需提供经办人的相关材料。所有材料都需加盖单位公章,样表见附件2、3、4):
1、单位情况备案表、汇总表;
2、资格审查经办人员诚信承诺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备原件);
3、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备原件);
4、报考人员相关材料。
(五)报考人员准备的资格审查的材料包括:
1、《报名表》一式2份,考试审查部门、所属单位各留一份;
2、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备原件)各一份;
3、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证明一份;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一份(指九江地区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需提供报名前2个月(下同)。如社保由所属总公司在其他省、市缴保请务必确认所在地市的社保部门开通了官网查询的功能,对无法查询的社保缴费证明不予受理);
5、报考增报专业人员的报考材料,除上述4点外,还需提供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备原件)。
6、免试科目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所有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应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管处确认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受理应试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资格审查点(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电话:12333)进行资格复审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除提供有关资格证件外,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及盖有公章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资历栏原始复印件,并按隶属关系加盖人事职称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有关资格证件的复印件和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复印件必须附在报名表后面。
四、考生报考注意事项
(一)2015年已经参加了考4科级别且通过了部分科目的人员,在2016年网上报名选择“考试级别”时,均应选择“考4科(即没有免试科目)且不得更改专业”,不得选择考试级别 “考2科”,否则,考试成绩无效;
(二)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应准备好相关材料前往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三)省、市今年只受理单位统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各单位应指派专人担任资格审查经办人员,在收集报考材料时应对照报考条件严格把关;经办人若执行不当,考试审查部门有权要求建筑单位更换经办人,若有3人以上被取消资格审查经办人的单位,该单位为不诚信单位,资格审查部门对该单位提供的材料将不予审查;若资格审查中发现单位经办人所提交考生材料存在普遍做假现象(假社保证明、假学历),该单位将记入黑名单,今、明两年该单位报考一建、二建的所有材料不予受理。
(四)各单位,经办人员应在8月8日至8月12日向九江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单位情况备案表、企业资质证书和资格审查经办人员诚信承诺书等材料,报考人员的材料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分两次报送;
(五)本次考试报名实行属地化管理,即报考人员只能在现工作地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单位注册地、分公司(项目部)在九江地区)。
九江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