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做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22号)文件要求,依据考生报名和考试的结果,按岗位招募计划与考生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了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招募岗位考试成绩末位相同的一并入闱资格审查)。现将此次资格审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组织
资格审查实行公平、公正、严谨、统一的原则,入闱考生由抚州市“三支一扶”办负责组织审查。
二、资格审查对象
2016年抚州市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入闱资格审查人员为本次资格审查对象(详见附件1)。
三、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8月3—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5:30)。
四、资格审查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抚州市文昌大道1290号)综合大楼二楼多功能会议室。
联系电话:0794-8222293
五、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
入闱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供如下材料的原件:
1、笔试准考证;
2、毕业证原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学校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协议书);
3、就业报到证或学信网上打印学历认证;
4、身份证;
5、招募岗位表中注明有特殊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请按照要求提供);报考有户籍限制的岗位,还须提供本人户口本原件。
上述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资格证、户口等证件均须在资格审查时再提供复印件1份,交抚州市“三支一扶”办留存。
六、其它相关事项
1、2016年抚州市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入闱资格审查人员须在本通知指定的时间,持须提供的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上述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招募资格。
2、为保证招募工作按时完成,请各位入闱考生自行下载《2016年江西省“三支一扶”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见附件2),在电脑上填写表格内有关信息后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 并按要求加盖学校就业处或档案存放地人才中心的公章,体检合格后及时交至报考岗位所属的县(区)“三支一扶”办。
抚州市“三支一扶”办公室
2016年7月26日
附件:1、2016年抚州市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fzrs.gov.cn:7323/id_ff8080815623384c01562690283d1250/news.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