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用人需要,根据《秦皇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秦人社〔2012〕15号),结合我院年度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拟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专业教师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是2001年由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2014年两次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确定为“全国文明单位”;2010年被财政部、教育部联合确定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并于2015年以“优秀”等级通过验收;2014年,被教育部、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确定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范围及方式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人员。
(二)招聘方式。采取选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最高不得超过50周岁(以上年龄计算均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4.具备在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5.身体健康,能进行正常工作。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聘急需专业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6年7月26日-8月1日通过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qhd.lss.gov.cn)和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dx.qhdvtc.com/rsc/)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受理。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6日8:30—8月1日17:00。(双休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联峰北路90号;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335-5926556;方老师,联系电话0335-5926927;传真:0335-5926900;电子邮箱:rsclx@126.com。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急需专业教师报名表》(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有工作实践经历要求的需提交近三年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以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由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由用人单位现场告知。
(四)考核。考核工作在市教育局指导下,由学院人事处组织实施,采取面试与试讲的形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应聘人员进行自我介绍,并回答专家评审组有关提问。考核内容包括相关材料的原件、形象气质、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等,每人不超过10分钟。
试讲:应聘人员需试讲本专业高职高专教材指定章节,时间不超过15分钟,由专家评审组进行考核。
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面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即考核成绩=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两位。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核成绩相同,按加试办法确定人选。
(五)体检。体检工作由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考察。体检合格的,由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体检、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后,写出书面报告,填写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加盖公章,连同拟聘人员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等材料报市教育局。经审核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qhd.lss.gov.cn)和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dx.qhdvtc.com/rsc/)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秦皇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证明符合所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按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其中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我院对于收取的纸质报名材料不再退还。
2、报名材料提交或填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应聘者要保证所提交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3、对已经确定为招聘对象的人选,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在校期间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纪律处分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4、本公告由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