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间:9月5日-9月7日。
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市直事业单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复审,县(市、区)事业单位由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复审。面试人员资格条件复审合格后,由松原市人社部门另行发放《2016年松原市高校学子归巢计划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过通知书》。申请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本人身份证、小2寸免冠照片2张、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2016年应届毕业生在没有拿到毕业证之前,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进行面试资格条件复审。
在职人员进入面试的,复审时应一并提供原单位(按人事关系)同意报考的证明(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进入面试人员在复审通过后领取并填写《面试人员基本情况备案表》,并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
经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