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充实信访工作力量,经报请市委组织部同意,市委市政府信访局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1名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人数
1、遴选职位:副主任科员。
2、遴选人数:1人。
二、遴选对象要求
(一)遴选对象及范围
九江市、县(市、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职在编的副主任科员及以上职务层级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信访工作,公道正派,作风务实,廉洁自律,甘于奉献,具有较强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连续3年以上县级信访部门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熟悉信访工作流程、公文写作和组织协调能力。同等条件下,具有乡镇工作经验、多岗位工作经历、获得市级以上信访工作表彰者优先。
5、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和办法
遴选程序分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确定人选和公示及办理调动等步骤。
(一)发布公告
在九江信访网、九江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日9:00至8月3日18:00。
2、报名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到市信访局办公室报名(八里湖大道166号,九江市民服务中心西楼二楼C202室),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3、报名所需资料: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县级信访部门机构编制工作人员花名册复印件(加盖县级信访部门公章);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加盖主管部门印章);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委市政府信访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资格审查通过的,由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发放面试准考证。必须达到遴选人数1:3以上,所有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并实行诚信报考。
(四)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答辩、评委评分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分析决策能力、实际工作经验、专业工作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由用人单位组织,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2016年8月12日(星期五)上午9:30—12:00(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遴选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市委市政府信访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拟试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可组织一次复查,并以复查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最终体检有不合格人员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六)组织考察
市委市政府信访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干部档案进行核查,对出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后续程序。
(七)确定人选和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将综合体检和考察情况,按照综合排名分数高低和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确定拟调人选,确定拟调人选。对拟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正式录用人员,由市委市政府信访局按组织程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由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出具该人员跟班学习情况的组织鉴定,客观、认真负责地反映其现实表现。
具体时间安排将根据工作进展及时公告,本公告由市委市政府信访局负责实施和解释,未尽事宜由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公开遴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报名咨询:九江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办公室 0792—8222550
监督举报:九江市第五纪工委 0792—8779323
九江市委市政府信访局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