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冀人考发[2016]3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定于9月24、25日举行,考点设在本市。
二、考试科目及题型
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四个科目。前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使用专用答题卡,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
三、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四、获得执业资格条件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成绩当年有效。
五、报名组织
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7月27日至8月8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可登录全 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服 务 平 台(zg.cpta.com.cn)或 登 录 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网(www.hebpta.com.cn)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17日17时30分。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 9月16-2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开发票的时间为9月26、27日,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到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处开具发票,逾期不再办理。
六、报名资格审核方式及手续
(一)免试考生实行考前审核。
免试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于 8月8日提交单位盖章及负责人签字的部分科目免试表、报名表、学历证(建议进行学历认证,或携带学籍档案原件,以免无法查询补充其他材料)、学位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或证明、二代身份证和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到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处报名。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报名网站下载,手工填写即可。
(二)非免试考生实行考后审核。
考生自行查询成绩,确认全部科目成绩通过后,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0日内,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持单位盖章及负责人签字的报名表、毕业证(建议进行学历认证,或携带学籍档案原件,以免无法查询补充其他材料)、学位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到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处进行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审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特别提示:学历认证相关说明。
1、2002年(不含)以前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到认证部门进行学历认证,由于学历认证需报国家教育部周期较长,请在成绩公布后3日内提交认证材料或提前认证。学历认证单位:秦皇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认证地点:红旗路339号512办公室;联系电话:3637336。
2、 2002年以后大专以上学历到教育部学信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认证,提交打印的含二维码的查询页面。
我市已对报考方式进行重大调整,考后审核时间紧张,相关事项将通过微信账号和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请考生务必加入秦皇岛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处微信账号“qhdzcks”,关注考试动态,以免耽误资格审查。
七、报名费用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笔试费为每人每科51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70元。
八、审核地点及电话
海港区燕山大街147号军转中心五楼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处,联系电话:3621910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