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做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22号)精神,结合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要求,现将2016年九江市“三支一扶”招募入闱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闱人员名单
根据《2016年江西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公告》中《附件:2016年江西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岗位信息表(正式)》及《2016年九江市“三支一扶”招募部分岗位计划调剂公告》所公示的招募岗位,以每一个具体的招募岗位为单位,结合2016年江西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考核人员名单。确定入闱人员时,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体检考核(见附件1:《2016年九江市“三支一扶”招募入闱人员名单》)。
二、资格审查材料
1.毕业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包含个人基本信息、院校给毕业生的鉴定评语等,并经院系或高校盖章)及1份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3.就业报到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4.笔试准考证1份。
5.高中毕业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初中毕业生直接上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的入闱人员须提供初中毕业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凡遗失高中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供原高考所在地教育部门出具的参加本地高考证明,并须携带高考档案(含高考报名登记表及高考学籍登记表)。
6.个人现实表现材料(见附件2:《九江市“三支一扶”人员现实表现材料样版》)。
7.《2016年江西省“三支一扶”人员登记表》原件一式四份(点击附件3下载)。除“本人签字”等内容必须书写外(书写应规范、端正和整洁),其它内容均电脑打印,要求使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在同一张纸上,并贴上近半年内同底免冠彩色一寸证件照(每份都贴,共四份)。其中“学校就业主管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2016年应届生须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历届生须加盖“档案存放单位或工作单位”公章。
8. 1张与笔试准考证同底的一寸照片(用于贴体检通知书)。
同时,支教的入闱人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支医要求具有护士资格证的,须提供护士资格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岗位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1份复印件,复印件应包含首页和本人信息页。
三、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安排
(一)资格审查时间
1. 8月1日对入闱修水县、武宁县和永修县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 8月2日对入闱都昌县、湖口县、彭泽县和庐山市 (原星子县)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 8月3日对入闱开发区、庐山区、九江县、德安县、瑞昌市和共青城市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具体审查时间为当天9:00~17:30。
(二)资格审查地点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接待室,即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八里湖大道166号市民服务中心主楼2号楼(市政协所在楼)二楼D213-215室),市内可乘9路、24路、26路、37路、38路、51路、52路、53路公交车或点对点专线车前往。
四、注意事项
(一)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
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且未提前报告的,一律取消招募资格。
(二)凡曾参加过“三支一扶”考试并被正式录用的大学生,不再招募。凡在职入闱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及本县区人社局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招募对象与招募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招募资格。
(四)招募期间,若放弃招募资格须写放弃申请书(格式不限,但要写明姓名、身份证号和本人自愿放弃等信息)并附1份身份证复印件,及时报市“三支一扶”办,以免影响个人诚信记录。
(五)本次资格审查后若出现缺额,将在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具体情况敬请关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恕不另行通知。
(六)以上公告由九江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解释,后续事项敬请关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jjrs.gov.cn)信息。
咨询电话:0792-12333
九江市“三支一扶”办公室
2016年7月22日
附件下载:
1. 2016年九江市“三支一扶”招募入闱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jjrs.gov.cn/Rea_100.asp?ID=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