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清江外国语学校是经利川市人民政府批准并由恩施州清江外国语学校投资兴办的一所九年一贯全寄宿制民办学校。根据《利川市九年一贯制全寄宿学校建设项目投资协议书》及利教法【2015】32号文件的相应规定,经政府同意,现将利川市清江外国语学校面向在编在岗公办教师中选用21名教师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初中:语文4名、数学4名、物理3名、地理3名、生物3名、政治1名。
2、小学:语文1名、数学2名。
二、选用对象
利川市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用条件
1、热爱民办教育事业、认同清江外国语学校办学理念、具有优秀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教育改革创新能力;
2、具有相应学段教师任职资格和普通话达标证明;
3、小学教师需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需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身心健康;
5、小学部教师年龄35岁以下,初中部教师年龄40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度放宽);
6、在本市正式参加教育工作五年以上(2011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
四、选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2日—7月24日
(2)报名地点:利川市清江外国语学校(利川至沙溪路段2.5公里处)。
(3)报名时需提供近期彩色1寸登记照2张、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相关表彰、获奖证书、教科研成果及个人特长技能证明材料。复印件整理成册后在笔试时提交,原件在签约时出示。
(4)报名后现场发放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占总成绩的40%。
笔试时间:2016年7月25日
笔试地点:利川市清江外国语学校
(三)面试
面试以试讲为主,占总成绩的60%。
(四)考核
同一学校同一学科选用人员不超过1人,同一学校不超过3人,具体由利川市清江外国语学校组织考核。
(六)资格复审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对拟选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五、待遇
1、严格执行《利川市九年一贯制全寄宿学校建设项目投资协议书》及利教法【2015】32号文件的相应规定(其具体内容可到报名处咨询)。
2、一线教师年薪5.5—10万元,按相关规定实行人事代理,办理相关政策规定的保险。免费提供工作餐,根据工作性质提供工作用房。
六、选用
根据总成绩和考核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用人员,实行双向选择。
七、联系方式
利川市教育局:0718-7287781
利川清外初中部:18972419166(向智慧)
利川清外小学部:18671860298(唐晓莉)
利川市教育局利川市人社局
二0一六年七月二十日